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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发布职业教育改革新规 职教生与普校生待遇
2019-12-01 08:56 新京报

  新京报快讯(记者 李丽霞)11月30日,记者从陕西省教育厅获悉,“陕西省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简称方案)印发,方案提出推动职业院校毕业生在落户、就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审、职级晋升等方面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

  “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总数的50%以上

  方案明确到2022年,职业学校教学条件基本达标,一批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建设30所省级高水平示范性中职学校(含技工院校);建设4所国家级高水平高职院校、4个左右国家级骨干专业(群)。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积极性有较大提高,培育一批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10个左右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

  另外,方案对职业学校课时安排及教师队伍建设也做出了明确要求。方案规定,职业学校实践性教学课时原则上占总课时一半以上,顶岗实习时间一般为6个月。“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总数的50%以上,建设一批教学创新团队。

  建成8所一流学院、200个一流专业

  根据方案,陕西省将巩固中等职业教育基础地位。建立高中阶段统一招生平台,将中职学校(含技工院校)纳入平台招生,坚持高中阶段教育职普比不低于4∶6,努力实现大体相当;积极招收初高中毕业未升学学生、退役军人、退役运动员、下岗职工、返乡农民工,培养新型职业农民;持续改善办学条件,优化专业结构,重点建设高水平示范性中职学校(含技工院校);发展残疾人中职教育;开展东西协作行动计划、苏陕教育协作,使中职教育成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和类型教育的稳固基石。

  此外,还将推动高等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拓宽生源渠道,面向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群体扩大招生规模。大力支持陕西进入“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的高职院校建设,在陕西“四个一流”建设中,建成8所一流学院、200个一流专业。根据高校设置规定,将符合条件的技师学院纳入高校序列。发展残疾人高职教育。

  职教生落户、就业等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

  值得注意的是,方案强调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待遇。完善职业准入制度,清理对技术技能人才的歧视政策,引导用人单位选聘具备相应职业能力的人才。推动职业院校毕业生在落户、就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审、职级晋升等方面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

  支持技术技能人才凭技能提升待遇,鼓励企业职务职级晋升和工资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岗位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强化评价结果使用,畅通技术工人成长成才通道。

标签: 职业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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