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网上报名时填写的各项信息,必须与本人的自然信息以及各类学籍学历认证信息完全一致,并牢记网上报名生成的报名号及密码。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务必认真仔细核对,签字确认以后各项信息均不得修改。
4、如实正确填写本人民族代码及名称。凡弄虚作假或输入错误等,复试时要求改者,均不得享受国家少数民族有关政策。
5、请正确详尽填写本人通信地址,以便准确发放准考证和录取通知书等。
上述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时间如有变化,我校会及时在研究生学院网站上公布,请考生及时注意查阅。如因以上信息不一致导致不准予考试或不能录取的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特此强调!
七、入学考试相关事宜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18年12月22日至12月23日
2、初试地点:考生按照选择报考点的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3、初试科目:
①政治、非外国语言学专业的外国语、数学(一)、(二)、(三)、历史学、医学等改革试点学科综合考试科目,由教育部统一命题。其中政治理论、外国语分值100分,历史学、改革试点学科综合考试分值为300分,数学(一)、(二)、(三)150分。
②其他考试科目均由我校自行命题。其中体育学综合、口腔医学综合、护理综合、西医综合、检验综合分值为300分,其他学科分值为150分。
(二)复试
复试时间、地点及方式由我校自定。在复试前(4月初)通过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公布。对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在复试时需要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具体见招生专业目录。
八、体格检查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和要求在复试前见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
九、录取
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