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闹了平分财产,2013年又因南沙地皮再起纷争。
2011年12月19日,长房三子霍震宇以遗产执行人的身份,状告二哥霍震寰侵吞家族财产。霍震宇表示霍震寰私下变卖霍家财产64亿港元,其中包括霍震寰取走霍英东与霍震寰联名银行卡中的7亿港元;霍震寰变卖霍英东在海外的3个公司资产7亿港元,以及霍震寰将霍兴业堂置业350万股(市值约50亿港元)的股份转移到自己名下。
对此,霍震寰表示这都是亡父答应给自己的。但霍震宇根本不相信,表示“你只是父亲指定的遗产执行人之一。”同时霍震宇还把亲大哥霍震霆给拉了进来,说是大婚在即的霍启刚动用了公款,也是自此开始,长房5兄弟姐妹,分成了“两派”:霍震寰与霍震霆;霍震宇与霍丽萍、霍丽娜。
经过数月的拉扯撕架,霍震霆便请来了父亲霍英东的两位好友,前任特区行政长官董建华和前任律政司司长梁爱诗。在他们的磋商下,最终第一次财产案以提前均分300亿财产而告终,其中长房三子每人直接拿到约65亿,而二房三房各拿50亿,不过还是仍以每月领取的方式。
然而仅仅过了一年,霍震宇又再次状告霍震寰“刻意隐瞒家族公司有权能以1元收回价值超70亿的南沙项目权益。”霍启刚的父亲霍震霆被认为是可能知情的一方也被牵连其中。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霍震宇再告二哥霍震寰
在80年代,“红色商人”霍英东就看到了南沙未来的发展潜力会,便在广州番禺成立了南沙开发公司——番禺发展有限公司,并拿下了当地22公里的地皮(相当于三分之二个澳门那么大),当时的投资就达到了数亿。
霍英东生前通过番禺发展有限公司(霍震宇掌管)持股南沙项目51%的权益,而这51%的权益又分为两股。其中一股被霍家霍兴业堂旗下的有荣有限公司持有,在1997年以象征性的1元卖给做慈善的霍英东基金(霍震寰掌管)。
在2013年,霍震宇状告霍震寰,就是说霍震寰隐瞒了他可以以1元收回股份的事,并指责霍震霆帮其一起隐瞒,让家族错失了赎回的机会。因为这股份一直在霍英东基金,那么未来涨多少钱都与霍家个人无关。据了解,现在霍英东投资的南沙开发项目已达到了数千亿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