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明、陈秀美两人同一年的年终总结比对。
段治鑫将自己的发现,汇报给了李琳。
问责
三种处理合并使用 给全区一个警醒
仔细对比后,李琳同样很吃惊,“太不像话了!对组织安排的工作,竟如此敷衍!”
李琳马上将情况汇报给了上级领导,上级领导见此情形也是吃惊不小,马上带着曹明、陈秀美的几份总结,找到了东兴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欧阳健承。
欧阳健承将几份报告亲自对照后,直摇头:“除曹明、陈秀美之外,其他人的呢?”
李琳回答说,其他还有16人,也不同程度存在照抄照搬、抄袭拼凑或相互抄袭,“个别乡镇的纪委书记,前后两年的报告,甚至只改动了案件数据。”
闻言,欧阳健承说:“每年的重点工作、中心工作,都不一样,报告里面都没有体现出来?”
李琳回答:“没有。”
欧阳健承当即决定:“一定要问责!这次要抓典型,给全区一个警醒!”
几天之后的1月31日,东兴区纪委发出“内纪东(2018)7号”文件,对顺河镇、双才镇、苏家乡的18名领导干部进行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依据《四川省党风廉洁建设党委主体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决定对曹明、陈秀美进行诫勉谈话。
2月1日下午4时,在苏家乡党委书记李世宏办公室,李世宏对曹明、陈秀美进行了诫勉谈话。
2月6日,曹明、陈秀美的书面检查,交到了区纪委。同时交来的,还有责令重新撰写的2017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这样的处理,会对当事的干部产生什么影响?”记者问。
李琳回答:“责任追究情况,是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受到责任追究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将被取消当年年度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
内江市东兴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郭启文告诉记者,通报批评、诫勉谈话、书面检查,原本是不同的三种处理方式,而三种处理方式合并使用,这在“第一种形态”运用中属于顶格处理。“这么大的处理力度,说明我们当初的震惊程度,也证明了我们对此事的重视程度。”
包括曹明、陈秀美在内被处理的18名领导干部,受到的警醒效果也非常明显。有人说:“年终总结年年交,以为没人看,没想到上级会如此认真。”
声“音
内江市纪委:对形式主义说“不”
对东兴区纪委监委对照搬照抄工作报告的领导干部的处理,内江市纪委监委持肯定态度。
内江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李斌对东兴区的做法,评价为“敢于亮剑”。他说,基层干部直面群众,总结回顾一年的工作,岂是简简单单变换几个文字、调整几个数据就能完成的,“这是对党、对组织、对自己、对群众极度不负责任的表现!东兴区对这种浮于表面的作风及时‘亮剑’,得到了广大干部群众的关注和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