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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通犯”双规期间打车逃脱 更名改国籍潜逃(2)
2018-04-04 17:25 新京报

  这起受贿中,行贿人之一卢某是刘梦平的前夫。检方指控,刘梦平帮卢某的公司代开信用证,并按1%的比例从中收取好处费。

  “双规”期间脱逃改名换国籍

  任职期间,刘梦平因涉嫌受贿接受纪委调查。检方指控,刘梦平于2000年5月27日在纪委对其“双规”审查期间脱逃。

  对此刘梦平表示:“2000年我回北京接受调查,中纪委让我去一家酒店了解情况,说调查清楚就放我回去。”她称,自己不是党员也没有任何职务,把钱还了20多天,“还没有人放我走,就害怕了”。在此期间,刘梦平某天在酒店上厕所时,趁工作人员不注意时逃脱,她先是到婆婆住处拿了护照和9万多人民币,然后花费2000多元打车到深圳,再从罗湖口岸到香港,辗转到新加坡找丈夫。此后5年,刘梦平一直没有出现在国内。她被单位开除并列为被通缉人员,2015年被最高检列入“红色通缉令”名单。

▲2015年,刘梦平被列入红色通缉令名单。
▲2015年,刘梦平被列入红色通缉令名单。

  在被双规期间,她逃脱后前往新加坡并取得该国国籍,2017年作为红通人员在入境时被海关扣留。

  早在2005年,刘梦平在中国驻新加坡大使馆取消中国国籍,改名刘思佳。此后她持新加坡护照共计往返中国12次。“一直也没人找我,我以为当年钱都还了就没事了。”

  虽然持有国内的二代身份证(2005年其母代为更换),但刘梦平十几年间一直未使用,直到2017年6月5日,她拿着二代身份证去家门口的银行办理开户手续。法庭上,法官问及为什么要拿身份证去银行开户,刘梦平说,就想看看这个身份证是否能使用:“要是不能用了,说明我的国籍确实注销,我应该就没事了,网上的通缉就不用怕了”。办案人员介绍,2015年,刘梦平被列入“红通”名单后,仍频繁往返新加坡和国内,办案人员通过对红通人员面部识别的系统追踪,锁定改名刘思佳的刘梦平,并于2017年6月29日将其在海关扣押归案。

  “给国家造成5000万损失”

  “之所以改名刘思佳,是觉得刘梦平这个名字笔画不吉利,也让我想起以前在国内这些不好的事情。”刘梦平在法庭上说,20年前的种种,一直未能完全释怀,但改名字并非为逃避追捕和调查。

  刘梦平表示,两次收受好处费的行为,与她和行贿人的关系无关:“我只是个会计,没有决策能力”。刘梦平说,1997年卢某意外溺水死亡后,她还多次前往珠海找南油公司其他负责人催款并追索好处费。

▲4月3日,逃亡17年后归案的刘梦平在法院受审。法院供图
标签: 新加坡 万元 好处费 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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