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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庭脱逃毒贩:扒大货车欲去成都 准备洗澡被(3)
2018-07-20 19:23 澎湃新闻

  也有声音认为,法院审判刑事案件的法庭厕所应该加强安防,或直接改造成无窗户厕所、厕所必须设在羁押室、严重刑事案件被告人可以穿上纸尿裤开庭、对危险犯上庭应当全面加强法庭安保、加强法警处置突发事件培训、加强法警装备等等。

  “我们引以为傲、自信满满且科技含量极高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以及重大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在应对特别复杂的突发案件中,还存在哪些疏漏的环节和盲区。”一位江苏警方资深人士也认为,有哪些问题有待尽快拾遗补缺,彻底堵住那些极易引发社会安全风险的大大小小风险点,值得认真检讨、研究和完善。

  还有监狱机关人士比照自身的工作规则认为,更重要的是责任心和危机意识。因为监狱民警在罪犯离开监禁状态的情况下,绝对不会让罪犯逃脱自己掌控,警察的手要控制着罪犯身体的某一个部位,以及一般至少安排两名警察在厕所现场监视,一个堵门、一个堵窗……

  相关安全保障机制应尽快匹配到位

  这起案件也是很长时期以来,江苏法院开庭期间有被告人成功脱逃的唯一一起案件。

  “引以为戒,查漏补缺!”有法院系统人士就认为:“觉得全国法院都要学习。这种被和谐麻痹的职业责任感都要引起高度重视”、“平时认为这些(法警)部门边缘,关键时刻就是关键部门!”

  “没有风险意识是最大的风险”,这句话无疑要真正入脑、入心!而大多数法院,即便是严重暴力犯罪被告人,都是庭审中卸去手铐脚镣等戒惧,以示维护司法文明和公正,但相关安全保障机制有没有匹配到位,却值得思考。

  罪犯就是罪犯,不能麻痹。从罪犯角度讲,随时可能有一双眼睛在盯着,尤其是盯着执法机关、执法者的习惯和漏洞,因为“有漏洞,就可以跑”,“你的毛病就是他人眼中的漏洞”,这些俗语显然已经不是简单的文字推理,而是活生生的教训。

  马廷江落网是必然,但另一方也应当全面检讨现有机制,更加筑牢防范社会安全稳定风险的钢铁屏障,彻底防范此类风险点转化为真实的风险事件。

  亡羊补牢为时未晚!

  来源:法制网

责任编辑:霍宇昂

标签: 公安局 怀化 人马 新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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