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军民,男,汉族,山东荣成人,1972年2月参加工作,1973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经济管理专业毕业,中央党校研究生文化,法学硕士。曾任山东省委副书记。
1982.02——1983.09,山东省烟台闹钟厂党委书记;
1983.09——1985.07,山东大学干部专修科科学社会主义专业学员;
1985.07——1987.02,山东省烟台市经委主任、党组书记;
1987.02——1989.05,山东省招远县委书记;
1989.05——1989.12,山东省烟台市委副书记兼市委秘书长;
1989.12——1992.08,山东省烟台市委副书记;
1992.08——1992.12,山东省烟台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
1992.12——1997.12,山东省经委副主任、党组副书记(1994.09—1997.06在华东师范大学国际政治与经济专业研究生班学习,获法学硕士学位);
1997.12——2000.04,山东省建委主任、党组书记;
2000.04——2002.03,山东省建设厅厅长、党组书记;
2002.03——2002.06,山东省人民政府党组成员,省建设厅厅长、党组书记(1999.09—2002.07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2002.06——2003.06,山东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省人民政府党组成员;
2003.06——2006.07,山东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省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兼省红十字会会长;
2006.07——2007.03,山东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省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兼省红十字会会长、省计生协会会长;
2007.03——2007.06,山东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省人民政府党组副书记兼省红十字会会长、省计生协会会长;
2007.06——2007.08,山东省委常委、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党组副书记兼省红十字会会长、省计生协会会长;
2007.08——2007.11,山东省委常委、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党组副书记,省计生协会会长;
2007.11——2012.05,山东省委常委、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党组副书记;
2012.05——2012.08,山东省委副书记,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党组副书记;
2012.08——2015.08,山东省委副书记。
2018年9月退休。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第七、八、九、十届省委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