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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通人员逃脱双规外逃17年 曾用假名12次往返中国
2018-04-03 15:51 澎湃新闻

  原标题:涉受贿两百多万外逃17年,“红通”曾用假名12次往返中国

  55岁的刘梦平因涉嫌受贿200余万,4月3日在北京市一中院受审。

  据指控,在1995年到1998年期间,刘梦平利用担任某国企在香港全资子公司会计的职务便利,通过给其他公司提供借款的便利,伙同单位同事收取“好处费”。

  2000年接受纪委调查期间,其逃脱“双规”前往新加坡,并于2005年变更国籍,以刘思佳的名字12次往来国内与新加坡。

  2017年,被列上“红色通缉令”的刘梦平被海关扣押,继而归案。

  4月3日上午,外逃17年的会计刘梦平在北京市一中院受审。  本文图片均来自看法新闻

  庭审现场

  “大部分属实,有的地方记不清了”

  4月3日上午,刘梦平出现在法庭上,头发花白,面容憔悴。对于检方指控的罪行和罪名,刘梦平称“大部分属实,但因为时间太长,有的地方记不清了,有的需要更正”。

  据悉,刘梦平1984年1月通过招工进入中水电工作,1993年11月被公司外派到香港的全资子公司港源水利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担任会计,主要负责公司的账务往来。

  “港源”公司和“润超”公司的借款就是刘梦平从中牵线搭桥的。刘梦平交代,1995年时,“润超”的董事罗某通过第三人联系上她,说有项目想和港源公司合作,具体形式是融资。刘梦平告诉公司的总经理王斌、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付达铣(均已获刑)后,二人决定和“润超”接触一下。

  很快,“港源”分两次借给“润超”5000万港币,作为回报,润超国际罗某则承诺12%的利息。而这12%的利息则被王斌、付达铣和刘梦平三人作为好处费私分,刘梦平自称分得188.3万元。

  而罗某在案的证言显示,“润超”借款后,刘梦平三人曾找到他提出港源公司在港的宿舍需要修缮,罗很快领会意思,这才提出用借款总额的12%作为“利息”给刘等人。

  案发后,为规避调查,罗某还曾找刘梦平等人象征性地补过“借条”。“他后来不承认那些钱是好处费了,让我们写借条,但我认为这些钱就是好处费,钱也没还过。”刘梦平当庭说。截至记者发稿时,庭审仍在继续。

  牵线前夫公司拿好处费

  除了出借公款拿好处费外,刘梦平还曾帮前夫的公司——珠海经济特区南油新华公司代开信用证,并按1%的比例从中收取好处。

  刘当庭表示,自己当时并不清楚两个领导是谁和南油公司联系的,“我作为一个会计,他们具体操作后我才知道这个事,我问他们是不是收手续费了,他们看我知道了,就跟我说还有另外1%是给个人的,并答应分给我一份。”

标签: 好处费 外逃 公司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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