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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醉驾撞垃圾桶身亡,家属起诉垃圾桶管理方(2)
2018-11-15 21:51 北京晚报

村委会:

垃圾桶位于人行道,没占机动车道

为了查清案件事实,法院依法追加了某镇环境卫生管理中心为被告。11月14号下午,本案在昌平法院开庭审理,三方当事人均出庭应诉。

“垃圾桶放置在这个位置起码10年以上了,而且没有占用路面,是放在人行道上的。”村委会的代理人认为,作为租住在村内的居民,李某对这条道路、道路旁垃圾桶的情况应当是十分清楚的。垃圾桶位于人行道上,但李某发生事故时驾驶的是机动车,所以二者没有因果关系。

标签: 垃圾桶 李某 家属 村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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