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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异地购房提取公积金暂未停止
2018-07-20 10:40 南方日报

(原题:异地购房提取公积金暂未停止)

19日中午,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发布了一条政策《通知》,引起各大媒体的关注和转发。

在网络媒体的转发过程中,有人误读认为“离职以及异地提取公积金要暂停”。对此,当天下午,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予以了回应澄清。

据介绍,关于公积金提取的最新政策广州尚未落地实施,下一步将按照国家最新政策精神,制订和出台符合广州实际的具体实施细则。按照相关规范性的流程,届时有可能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转发四部委《通知》公积金新政引关注

此次引发关注的文件全称是《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公安厅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四部门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

具体内容显示,今年5月17日,广东省住建厅转发国家四部委联合下发的有关《通知》。旨在贯彻中央有关住房政策精神,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不允许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炒房投机。

该《通知》有4条核心内容

(一)提取政策要向首次置业、购买普通商品住房和在户籍地或缴存地购房等情况倾斜。加大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政策支持力度。

(二)对于同一人多次变更婚姻关系购房和多人频繁买卖同一套住房等情况,不允许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三)对于异地购房尤其是非户籍地非缴存地购房、非配偶或非直系亲属共同购房等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情况,各地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阶段性停止实施该类型提取政策;继续实施该类型提取政策的地方,要严格审核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资格。

(四)严格落实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有关政策,原则上必须通过全国异地转移接续平台转移个人住房公积金,不得选择通过离职提取方式提取。

在网络媒体传播的过程中,前两条内容受到网友广泛支持,后两条内容中,网民对异地提取公积金的政策出现了一些误读。

广州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应:政策尚未落地、公积金业务正常进行

经南方日报记者采访核实,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部分媒体报道该《通知》时表述的“广州暂停公积金异地提取”、“离职不能提取公积金”等内容,均不准确。

“目前,《通知》的内容还没有政策落地。”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回应表示,广州市住房公积金一切业务仍在照常进行。对于上述引起热评的两条政策,第一,广州目前没有停止异地提取服务;第二,会进一步严格审核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资格;第三,“前往其他城市就业转移公积金账户资金”可通过“全国异地转移接续平台”来进行操作,目前该平台运行顺畅。

标签: 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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