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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新规:地下二层及以下不允许作自用性宿舍
2019-08-11 08:39 新京报

记者今日(8月9日)从北京市住建委获悉,新版《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和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管理规范》近日印发,明确规划用途不是居住的普通地下室,不允许经营性住人;地下二层及以下,不允许用作自用性宿舍。新版规范自8月1日起启用。

与原规范相比,新版规范共修改了66处,明确规划用途不是居住的普通地下室,不允许经营性住人;地下二层及以下,不允许用作自用性宿舍;普通地下室规划的使用用途不得擅自改变,改变规划使用用途必须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擅自改变按规划用途使用的地下空间的,由规划部门依法处理。

市住建委表示,调研中街道、社区和居民反映,普通地下室违规使用、散租住人反弹现象时有发生,滋生了一定安全问题,影响小区和谐;同时,清空后的地下空间利用问题亟待解决,小区配套、居民生活的便利性有待提高。针对调研发现的问题,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同市人防办,市应急局对原版人民防空工程和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管理规范进行分析研究,反复修改,最终形成了新版规范。

新版规范的发布,将进一步规范普通地下室的使用行为,引导符合规划要求的普通地下室用做便民用途。下一步,市住建委将会同相关部门,深入研究建立健全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管理的长效机制,不断完善北京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管理的制度体系,让普通地下室更加合理使用。


标签: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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