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掌酷生活 > 房产 > 政策 >

深圳深汕合作区商品房解冻:限购2套,不计入深
2019-12-03 07:41 澎湃新闻网

为妥善解决好2017年5月16日深汕特别合作区房地产市场冻结以来产生的遗留问题,促进合作区经济社会建设,深圳市政府同意启动合作区过渡期商品房销售工作。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12月2日发布《关于启动深汕特别合作区过渡期商品房销售的公告》。

具体事项包括,一、居民家庭在合作区持有的商品住房、商务公寓总套数不得超过2套,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在合作区持有的商品住房、商务公寓总套数只能1套。

二、在合作区购买的商品住房不计入购房者在深圳市其他区(新区)购买商品住房的套数限购范畴;在深圳市其他区(新区)购买的商品住房、商务公寓不计入购房者在合作区购买商品住房、商务公寓的套数限购范畴。

三、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法人单位不得在合作区购买商品住房、商务公寓。

四、合作区管委会及市住房主管部门对商品住房和商务公寓项目实施销售价格指导。

五、为推动合作区企业加快投产,促进合作区经济建设,从振业时代花园和辉煌花园中抽取30%房源(不含公寓和商铺)用于解决合作区企业员工的居住需求,其余70%的房源面向社会公开销售。

六、居民在合作区购买商品住房和商务公寓的,自取得不动产权利证书之日起5年内禁止转让。

七、经深圳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决议通过,执行深圳住房信贷政策。

八、居民在合作区持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包括自建房和商品房)的,不得申租(购)合作区公共租赁住房、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

九、购房人须按照本公告认真核查是否符合购房条件,对于不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而进行的房产交易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将由购房人承担全部责任。

400余位中国房企CMO、知名企业家、慈善与扶贫机构负责人共同展开一场新时代的思辨之旅。探讨新经济数字浪潮下文旅产业、商业不动产、长租公寓的发展之道,解读时下经典案例,共论资本全新格局,开启智慧美好生活。

问渠之日,上下求索。12月5-6日_问渠|2020第七届凤凰网全球华人不动产盛典落地北京。梧桐夜宴+5场平行论坛+不动产盛典,开启问渠之日…… 

峰会报名通道开启,扫描图片二维码参与报名>>



标签: 购房
0

上一篇:重磅! 深圳“第11区”商品房松绑:限购2套限售
下一篇:没有了
官方微信公众号:掌酷门户(wapzknet)

首页 > 掌酷生活 > 房产 > 政策 >
相关资讯

新闻热点
精选美图


客户端合作免责友链
Copyright 2009-2019 冀ICP备09035849号-1
掌酷门户 版权所有 冀公网安备 1309230200015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