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初试地点:由各报考点统一安排。
(四)因试卷错寄、漏寄、邮递故障等非考生本人原因而无法正常考试的考生可参加补考。
(五)初试成绩公布办法:考生的初试成绩单请考生自行到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下载,我校将不再邮寄。
(六)复试
1、要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复试,如有必要,可再次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我校将制定包括复试分数线、复试时间、复试地点、复试方式、复试程序、破格复试、录取原则等各环节的复试录取办法,并提前在研究生学院网站上公布,全部复试工作将在2019年4月底之前完成。
3、我校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讲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4、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每门考试时间为2小时。
5、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6、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7、我校严格规范执行教育部统一规定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
8、考生体检工作在复试阶段进行。
七、调剂
我校将按教育部有关政策和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确定并公布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学校讲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学校将在复试的同时通过面试小组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同时还将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