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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对按万分之五税率贴花资金账簿减半收
2018-05-08 13:58 财政部网站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减轻企业负担,鼓励投资创业,现就减免营业账簿印花税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自2018年5 月1 日起,对按万分之五税率贴花的资金账簿减半征收印花税,对按件贴花五元的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

请遵照执行。

标签: 财政厅 贴花 账簿 印花税 国家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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