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三,容易助长“劫贫济富”现象蔓延。因为公积金提出有严格条件规定,一般买房、装修等情况才有可能获得提取许可,其他情况一概不能支出。在当前高房价之下,有能力购房通常为高收入人群,他们不仅能提公积金,而且还能获得公积金低利率贷款,出现了“穷人补贴富人”现象。而且,公积金贷款因为楼市调控背书被步步收紧,作为以支持中低收入群体为主要目的的住房公积金,却因门槛提高,面临更难以适应低收入群体贷款的尴尬。对房价较高的一、二线城市住房公积金缴纳者来说,公积金可贷额度不足、对购房支持力度不够等问题让其作用大打折扣,拉大了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与房价不匹配之间的矛盾。尤其,因公积金设置在行业、地区、职位级别的差距悬殊,不少声音认为公积金成了拉大收入分配差距的“新推手”。如今,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等于提高了中低收入者购房门槛,不免再次引发对住房公积金公平合理的担忧。如果公积金的公平合理问题不解决,那么公积金的存在价值真该大打问号了。
其四,公积金管理中心成了既不是政府部门也不是企业的“社会怪胎”,容易造成公积金运用低效和风险。因为公积金管理机构玩的是金融,却又不想承担金融风险,并且是用别人的钱在为他人办事,资金能否增值,能否安全运行,缺乏责任约束。尤其,公积金支取受到严格控制,而存在公积金账户所得到的利息较低,也使中低收入者财富在无形中严重缩水。对低收入群体来说,如果无法通过公积金贷款享受到低利率贷款,只能让公积金躺在银行账户“睡大觉”,缴纳公积金便不免有得不偿失之感。
基于此,目前住房公积金制度仅进行修修补补,已无济于事,应痛下决心予以废除。一方面,尽快废止公积金制度,出台相应替代政策。将现有公积金余额全部发放给缴存者本人,让缴存者自由支配;从现在开始,每月由企业和单位提取的公积金直接转入员工工资收入,增加公积金收入科目,国家同时对其征收所得税;并严格规定单位缴存标准,加大政府审计、财政部门的监管力度。另一方面,对公积金管理机构去行政化,进行市场化改革。可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改造成住宅政策性金融机构,专门从事职工购房信贷投放,助力国家城镇化建设,也为规范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创造条件。
莫开伟(财经评论人)
【反对方】
为企业减负不能减损职工利益
席卷全国的新冠肺炎疫情,给中国经济运行带来了极大的困难,最近几年来本就艰难度日的部分中小微企业面临生死存亡的难关。在此当口,各地政府纷纷出台政策,帮助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这些政策大多以减轻企业税负为核心内容,有的可以少交,有的可以缓交,都体现了政府对企业的关切之情。日前,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理事长黄奇帆提出建议,希望取消企业的住房公积金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