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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伙伴反目成仇,再升科技卷入并购“罗生门(2)
2018-09-20 06:00 上海证券报

谁在收购维艾普

不到一年时间,相关投资方与周介明等分别签署了8份协议,那么到底是谁在收购维艾普?

针对上述投资纠纷,周介明等人已将再升科技及郭茂等投资方告上法庭,此案将于近期开庭审理。

周介明称,2016年起郭茂方面与其就收购维艾普事宜进行沟通。沟通内容包括关停重庆马谷、周燕清参股迈科隆、再升科技对维艾普增资等一系列安排。

2017年5月至2018年3月,相关投资方与周介明等分别签订了8份合同,围绕相关收购安排进行调整、完善并作出约定。2018年3月31日,投资方阵营由杨兴志与周介明再次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对以往协议进行了归并处理,成为双方实际履行的最终协议。

在周介明来看,该《股权转让协议》并非一份孤立的协议,是股权收购过程中根据《投资意向框架合同》安排的一个环节。而郭茂是《投资意向框架合同》的合同当事人,主导了本次股权收购。西藏中盛、杨兴志、卢文立(杨兴志配偶)等投资方都是郭茂阵营依据《投资意向框架合同》预设安排指定的股权受让人。

但在后续股权收购过程中,投资方在接管维艾普经营管理权后,转移了维艾普部分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等。周介明向记者表示,目前维艾普生产线停产、经营陷入瘫痪,公司客户资源、技术秘密等无形资产被投资方悉数知悉、占有,公司经营业态遭到不可逆转的破坏。

面对周介明等人的起诉,再升科技则指出,上市公司及实控人郭茂与4名原告之间不存在任何股权转让合同关系,2018 年3月31日《股权转让协议》的当事人为杨兴志和4名原告,再升科技及郭茂并非该合同当事人。因此,4名原告起诉再升科技及其实控人属于起诉对象错误。

一边是周介明的控诉,一边是郭茂阵营的撇清,究竟孰是孰非,谁主导了维艾普的收购?谁又该为维艾普目前的经营残局负责?上证报记者分别在上海、重庆两地采访了周介明、郭茂以及杨兴志的代理人杨晨等,试图揭开这起收购背后的更多细节。

1.是谁最初提出收购维艾普,约定如何进行收购?

周介明:维艾普是再升科技微纤维玻璃棉材料的客户。在多年供货关系的基础上,2016年底,郭茂与我开始洽谈维艾普股权收购事宜,约定郭茂作为主要投资人的并购基金收购维艾普51%股权。

周介明等与不同投资方签订的8份协议

2017年5月1日,郭茂与我签署了《投资意向框架合同》,约定郭茂指定的基金公司或投资公司作为投资方认购维艾普51%股权,交易对价1.31亿元。同时约定签署正式股权转让协议15个工作日,维艾普实现终止挂牌。若维艾普完成业绩承诺,投资方应帮助维艾普独立上市或并入上市公司。

标签: 投资 万元 股权 增资 科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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