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些职责中,“组织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受人关注。
“综合执法有多方面的含义,既有集中进行的,也有多部门联合进行的。部门执法队伍的整合,主要体现为行政管理方面的整合和变动。这样的改革调整有很多不同于以往的积极意义和亮点。比如,提高各领域的监管效能、弥合原本各部门之间割裂的现象、适应经济发展的阶段性预期、适应新经济的发展需要。可以说,这次改革是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进行整合与改革,是重新厘定、构建的全流程、全链条式监管机制和监管体系。这个改革方向是顺应民心、完全正确的。”王敬波说。
“过去,只要各部门存在与市场监管相关的职能,就会设立自己的执法队伍。比如,质监部门有质监部门的执法队伍,工商部门有工商部门的执法队伍,食药监部门也有食药监部门的执法队伍。现在就不同了,一个大的整体的市场监管格局正在形成,执法队伍也会进行重组与整合,以便与整体的市场监管格局相适应。可以预见,未来会重新规划形成几支新的、综合性强的执法队伍,能够避免此前因各管各导致的执法混乱、目的性不强的结果出现。”汪玉凯说。
汪玉凯告诉《法制日报》记者,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成立后,执法队伍的建设、优化将会大为加强,对于实现市场监管职能、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保护老百姓权益免受侵害、打击欺诈造假等违法违规现象有着很大好处。
监管能力大幅度提升
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无疑是市场监管方面一次大的变革,全新的市场监管体制呼之欲出。
“过去分散式的各部门监管现在变为统一的集中监管,在新的监管格局下,我们可以在组织市场监管、推进综合执法方面形成非常良好的制度模式,真正避免以前分散而治、职能交叉等问题,使市场监管部门更好为人民服务。这也是此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目的与意义所在。”汪玉凯说。
“以前的监管方式是碎片化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建后,监管具备了整合能力。尤其是随着科技发展,大数据等技术已经被充分应用,很多信息壁垒自然而然地打通了。在这种新的监管格局下,监管能力一定会有大幅度提升。”王敬波说。
汪玉凯告诉记者:“此前,很多地方已经将与市场监管相关的部门进行了整合。可以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设立是水到渠成、自然而然的,对我国未来市场监管格局和市场经济秩序的长期健康发展,非常有意义。”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设立后,对于市场的监管力度会有所加大。随着这种监管力度的加大,对产品质量的保障和预期就会更高。产品质量更高,老百姓就可以买得放心、用得放心。这样,就可以进入一个良性循环的过程,也可以更有力地促进市场竞争,从而为经济社会长效持久健康发展带来更多活力与好处。此外,效能更高、行政成本更低一直以来就是政府改革的目标。因此,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设立,对于改善市场秩序和提高群众生活,都有着极大益处。”王敬波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