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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通报湖北罗田县污染问题:检查流于形(2)
2018-04-02 10:22 澎湃新闻

  (四)罗田县经济开发区对环境污染问题负有直接责任,给予英山县委常委、副县长(时任罗田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李文行政警告处分;给予罗田县副县级干部(时任罗田县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副主任、主任)夏建筑党内警告处分。

  另外,责成时任罗田县委书记肖燕梅、现任罗田县长郝爱芳等8名责任人分别向其所在单位党组织作出书面检查。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求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现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黄冈市罗田县经济开发区环境污染问题及其背后原因十分典型,必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切实转变发展理念,以更大的决心和更有力的措施,加快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

  来源:“生态环境部”微信公众号

责任编辑:张玉

标签: 经济开发区 黄冈市 罗田县 罗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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