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这个角度看,当地政府的行政内部、外部生态都不够正常。
从内部生态上看,如此之大、如此之明显的政府失责问题,竟然找不到履职部门;即便有责任单位,还百般卸责。这说明相关部门和领导缺乏担当,也说明其政府机构的权责关系有待理顺;
从外部生态上看,行业主管部门竟然无法有效监管行业问题,这既是相关政府部门的原因,也在深层次上说明政府与市场关系之不正常。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当地行政体系对群众投诉、舆论监督如此迟钝,甚至有意排斥,说明当地政府机构既没有认识到政府的回应性是行政的内在要求,也没有认识到,加强与社会、媒体的互动是避免行政惰性、提高行政效率的必由之路。
其实,如果我们把视野打开一些就会发现,当前大部分地方的政府机构,已经形成了一套较为清晰的问责机制。因此,在出事之后,他们能够迅速在舆论监督等外部压力的传导下,将舆论关注的一般的“问题”上升到“事件”,加大对其处置力度和速度。
这既得益于外部压力的传导,也得益于科层体系内部处理问题的机制的畅通,比如督查、开放群众投诉等。例如,一般上级领导在接到举报或者投诉之后,哪怕存在“懒政”思维,也多会出于避免引火上身的考虑,迅速处理。
当然,不可否认,科层体系往往有自我封闭和保护的天然属性,它会尽力避免舆论监督等外部力量干扰。不过,在开放社会,这已不可能,也不可逆。然而,这样一个不大可能发生在开放社会的事情,却实实在在发生了。这说明,当地政府的监督体系并没有完全起到应有的作用。
原因?或许是被官僚体系的惰性给吸纳掉了。毕竟,当地政府是直到央媒介入、大规模曝光之后,才真正“被触动”。
改善
亡羊补牢,犹为未晚。虽然这件事所造成的损失已经无法挽回,但痛定思痛,以此为契机,着力改善当地的行政生态,避免类似事件再发生,却是不可或缺的,也是发生此类事件之后应有的进一步行为。
在岛叔看来,对当地来说,首先要做的就是对科层体系进行有效动员。
我国是一个政治与行政合一的国家,行政行为往往承担着诸多政治功能。普通群众也恰恰是从相关部门和官员的具体行政中,来感知人民政府的职责和道义。经验地看,很多时候,为了行政的政治内涵,各级党组织通过政治动员,往往能够打破行政部门的常规运作模式,使之加速运作,进而克服官僚制的惰性。
相信大家都有体会:很多行政事务,一旦上升为地方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便被赋予了极强的政治性,相关部门及官员也不会将之作为一项普通的行政事务来看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