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美国对华301调查中关于中国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指责引发关注。美方说法是否站得住脚?中国在知识产权方面做了哪些工作?就此,本报记者专访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春田。
指责中国政府干预美方企业转让技术,有失严肃
记者:在此次美国对华301调查中,对中方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指责是否属实?
刘春田:整体来说,美国301调查不顾中国实际情况和多年来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努力,颇有些“无的放矢”。
首先,美方所指技术转让问题,是合同问题。两国企业合作,平等互利,各展所长,各取所需。中国企业资源丰富,美国企业技术优长。合则两利,分则两伤。正所谓“强迫不成买卖、捆绑不成夫妻”,这是一个双方自主商议、决定的过程。
其次,企业之间问题自有企业解决之道,不是协商、仲裁,就是司法。这是企业间当面锣对面鼓的事务,专业且复杂,而非政府插手虚张声势可以奏效。美国既是市场国家又是法治社会,美国政府应该明白这个基本道理。
再次,指责中国政府干预美方企业转让技术,事实上带有“莫须有”性质,有失严肃。如若美国政府有证据,中国法律或政府做法真有问题,可以向世界贸易组织投诉。单方对中国采取举措的做法,违背市场法则,也有悖公认的国际规则。
在不少领域,美方企业技术确实先进。中方企业希望通过合作,学习和引进先进的技术,进而消化、吸收,通过深度研发获得更新的技术,从而增强自身竞争力,这既是人之常情,也符合技术进步的法则。中西方均循此理。美国也不是天生先进,也要向其他国家学习。任何国家都有权利再度开发研究,并从中获得正当权益。
中国主动完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这是最靠谱的措施
记者:近年来,中国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取得了哪些成效?
刘春田:一个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成效,一定程度上取决于该国对这件事的认识和态度。中国矢志通过创新实现现代化,政府和民间都意识到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性。
近年来,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实现了由被动到主动的“质”的转变。加入世贸组织后,中国主动完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相继修改了专利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并正在加紧著作权法的修改。这是最“靠谱”的措施,也更基础、更根本和更具持久效力,其目的旨在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中国还实施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显著提高了全民知识产权意识。2017年,中国发明专利申请超过130万件,高于美国、欧盟、日本、韩国之和。商标注册更是大幅攀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