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认为,美国通用汽车和苹果公司在华销售的汽车和手机都已经超过在美国的销售,但由于它们是美国企业在中国的子公司直接在中国生产销售的,所以没有被包括在进出口贸易的统计里。因此,仅看中美两国的贸易差额,会对中美经济产生误判。
由此,张智威在报告中指出,中美进出口贸易数据中,首先没有体现美国企业在华子公司带来的大量收入。其次,基于地理位置的进出口数据,没有体现出这些进出口贸易真正的所有权,即没有反映出中国的出口贸易中,有多少是美国企业完成的。
美国公司在中国有多少利益
德意志银行研究所(Deutsche Bank Research)3月26日发布的这份报告,使用美国经济分析局(US Bureau of Economic Analysis ,BEA)2015年的统计数据,估算了美国在华商业利益的实际体量。
结果显示,2015年,美国公司在华商品和服务的总销售额达到了3720亿美元,其中2230亿美元是美国企业在华子公司直接在中国生产和销售产生,1500亿美元通过美国向中国的出口贸易产生。美国子公司在中国的销售额包括1710亿美元的制成品和510亿美元的服务。主要的制成品分类包括计算机和电子类占44%,化工类占21%,交通设施类占11%。
而2015年,中国公司向美国销售的商品和服务共计4020亿美元,其中100亿美元是通过中国企业的美国分公司在美国直接生产和销售产生,3930亿美元的销售额是通过中国向美国的出口贸易产生。
从总销售额的统计方法看来,中国对美国2015年的总销售额顺差为300亿美元。
澎湃新闻记者查询了美国经济分析局网站,美国经济分析局2016年2月发布的新闻稿中称,2015年,美国对中国的贸易逆差达到3657亿美元。这比张智威在报告中使用的总销售额统计方法逆差高出12倍。这个巨大的贸易逆差数字中,没有体现美国企业中国子公司在中国的高额销售,也没有反映出中国的出口贸易中包含着大量美国企业中国子公司的出口的商品。
中美之间的“总销售差额”
因此,张智威在报告中认为,对中美总销售额的比较,比中美进出口贸易差额,更能真正体现出美国在中国的实际商业利益。
报告将这种计算方法定义为“总销售差额”(aggregate sales balance),它包括双方的进出口贸易差额,以及他们通过外商投资或设立子公司的方法在目的地国家直接生产和销售的销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