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经济下,运用经济手段向企业、市场要财富才是人间正道。面对企业之间的跨国纠纷,美国政府弃正常的法律途径和国际规则不用,单方面动用其国内法律“301条款”,以保护美国企业知识产权为名,越俎代庖,用威胁和制裁他国政府这种过时的“超经济手段”对待市场及经济活动,可谓贪“捷径”而履“窘步”,近乎任性。
近年来,中国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
取得了哪些成效?
刘春田:一个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成效,一定程度上取决于该国对这件事的认识和态度。中国矢志通过创新实现现代化,政府和民间都意识到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性。
近年来,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实现了由被动到主动的“质”的转变。加入世贸组织后,中国主动完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相继修改了专利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并正在加紧著作权法的修改。这是最“靠谱”的措施,也更基础、更根本和更具持久效力,其目的旨在建立长治久安的知识产权法治,以便促进建设统一的国际知识产权体系,为全球经济的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中国还实施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显著提高了全民知识产权意识。2017年,中国发明专利申请超过130万件,高于美国、欧盟、日本、韩国之和。商标注册更是大幅攀升。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中国进行了知识产权司法体制的改革。2014年设立了极具特色的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3年的实践成效卓著,引起国际社会关注,受到欧美产业界、司法界、法律界的高度评价。随后中国在多地相继设立了单独的知识产权法庭,审判体系进一步完善。目前,中国拥有知识产权法官近3000人,堪称世界之最,并正在酝酿设立全国统一的知识产权上诉法院。
有观点认为,针对美方对华301调查我国应继续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对此如何看待?
刘春田:对于美方对华301调查,我们一方面要积极应对不合理的指控,另一方面要继续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这也是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做好自己,才是最好的应对。毕竟我们还是发展中国家,法治建设还在完善中,要不断地学习和熟稔现代国际体系,很多基础性工作仍有建设空间。
客观地说,相对于中美贸易目前的规模,出现一些贸易摩擦和纠纷是正常的,关键在于采取什么样的方式去解决。贸易纠纷本质是生意上的事,是要在双边和多边规则框架下通过谈判、协商解决的。美国现政府高举保护主义大棒,意图靠“打”贸易战的办法解决“谈”的问题,不是良策。若执意如此,是不会有好结果的。重新回到中美两国合作共赢的正确轨道上来,双方才有解决问题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