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今年大豆补贴标准要高于玉米
4月3日,农业农村部与财政部联合发布2018年财政重点强农惠农政策。2018年将在辽宁、吉林、黑龙江和内蒙古实施玉米及大豆生产者补贴,大豆补贴标准要高于玉米。
4月3日,农业农村部与财政部联合发布2018年财政重点强农惠农政策。2018年中央财政继续加大支农投入,强化项目统筹整合,完善资金使用管理机制。将在辽宁、吉林、黑龙江和内蒙古实施玉米及大豆生产者补贴,大豆补贴标准要高于玉米。
政策包括农民直接补贴、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支持农业结构调整、支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支持绿色高效技术推广服务、支持农业资源生态保护和面源污染防治、支持农业防灾救灾和大县奖励政策8个方面在内的37条具体政策。
在农民直接补贴方面,政策首要强调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补贴资金通过“一卡(折)通”等形式直接兑现到户。具体补贴依据、补贴条件、补贴标准由各省(区、市)继续按照《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的通知》(财农〔2016〕26号)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具体确定,要保持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确保广大农民直接受益。
鼓励各省(区、市)创新方式方法,以绿色生态为导向,探索将补贴发放与耕地保护责任落实挂钩的机制,引导农民自觉提升耕地地力。此外,政策还提出农机购置补贴。中央财政资金全国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为15大类42个小类137个品目,实行补贴范围内机具敞开补贴。
在生产补贴方面,2018年将在辽宁、吉林、黑龙江和内蒙古实施玉米及大豆生产者补贴。中央财政将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统筹安排,补贴资金采取“一卡(折)通”等形式兑付给生产者。具体补贴范围、补贴依据、补贴标准由各省(区)人民政府按照中央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具体确定,但大豆补贴标准要高于玉米。
鼓励各省(区)将补贴资金向优势产区集中。为推动稻谷最低收购价改革,保护种粮农民收益,在相关稻谷主产省份实施稻谷补贴,中央财政将一定数额补贴资金拨付到省,由有关省份制定具体补贴实施方案
政策还提出,将全面建立职业农民制度,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现代青年农场主、农业职业经理人、农业社会化服务骨干和农业产业扶贫对象作为重点培育对象,以提升生产技能和经营管理水平为主要内容,培训新型职业农民100万人次。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支持有能力的农民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农业龙头企业等主体承担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