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提醒 | 知道么?稍不留神你的行为都可能危害国家安全!
随手拍张照片
开网店卖个东西
回国带份土特产
……
稍不留神,你的行为都可能危害国家安全
维护国家安全,没有“局外人”
无论长幼,全民都要参与进来
因此,“国家安全教育”就显得犹为重要
那么,有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大家也就可以理解了
没错,就在4月15日
今年的活动主题是:
“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开拓新时代国家安全工作新局面”
这个特殊的日子即将来临,尽职尽责的小编必须得给您提个醒
以下行为都可能危害国家安全
记得一定要告诉亲朋好友哦!
东西不能随便卖
小曹是一家小网站的经营者,他在互联网上开设网店,公然出售卫星数据接收卡、无线摄像笔等数十种专用间谍器材,又沿街兜售实时视频无线监控器、GPS跟踪定位器、钥匙扣密拍器等专用间谍器材,被我国家安全机关缉捕归案,以“涉嫌非法销售专用间谍器材罪”提起公诉。
小编释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第二十五条: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得非法持有、使用间谍活动特殊需要的专用间谍器材。专用间谍器材由国务院国家安全主管部门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确认。
照片不能任性拍
美女小桃是一名光荣的“军嫂”,温婉可人的她与丈夫有一个可爱的儿子。军人嘛,回家少是再正常不过的了。因此,小桃就常带着儿子去军营里享受一家团圆的欢聚时刻,为了留住这幸福的瞬间,小桃就顺手就给儿子和丈夫拍了照片和视频。丈夫发现这一情况后,警告她这种行为极容易泄露军事秘密,要求她立即将这些内容删除,并将手机送到密室进行了脱密处理。
小编释法:军装照上网暴露了军人身份,不怀好意的人就会通过这个人的常用网络软件,轻松追踪到更多信息,对军事安全构成威胁。违反国家秘密和军队保密规定,后果很严重。我国《刑法》第四百三十二条中规定:“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规,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军事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工作不能盲目找
参加工作近十年的小吴有了离职的想法,他在某招聘网站上投放了简历,并留下了联系方式,工作履历一栏中表明有某国防军工单位的工作经历。不久,小吴收到了猎头公司发来的电子邮件,要求吴某提供工作证明以便求职,吴某将自己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印有自己照片所在部门姓名的工作证件扫描后发送至对方邮箱。很快对方通知吴某被聘用,工作内容就是提供该国防军工单位尚未公开的内部信息,年薪高达50至12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