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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与其平坟收棺木 不如让殡葬回归公共服
2018-09-08 17:44 未知

  原标题:与其平坟收棺木,不如让殡葬回归公共服务 | 新京报快评

  这次殡葬条例的修订,响应了民意诉求。其完善殡葬公共服务传达的某些理念,也值得肯定,那就是——要让每个逝者都有尊严地告别人间,让“逝有所安”不再奢侈,国家理应对公民承担起更多的责任。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文 | 于平

  据新华社报道,9月7日,民政部发布了《殡葬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这是《殡葬管理条例》1997年实施以来的首次大规模修订,征求意见稿提出,国家建立基本殡葬公共服务制度,提供遗体接运、暂存、火化、骨灰存放以及生态安葬等基本殡葬服务。对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生活困难的重点优抚对象以及其他城乡困难群众免费提供基本殡葬服务。

  《殡葬管理条例》时隔21年后首次大幅修订,原条例的6章24条拟扩充为8章57条,在“死不起”的呼声动辄泛起、殡葬改革容易跑偏和遇阻的背景下,无疑颇具针对性和指向性。

  从此次殡葬管理条例修订的内容看,其主要的方向有两个:一个坚持殡葬事业的公益属性,一方面要加大殡仪服务产品的供给。提出国家建立基本殡葬公共服务制度,明确建立投入保障机制,都是机制制度层面的“适配”。这也意味着,殡葬行业的公共服务属性,将再次得到强化。

  殡葬回归公共服务,民众尤其是中低收入群体是最大的受惠者。近几年来,殡葬行业各类服务价格的高居不下,让许多民众产生“死不起”之叹。

  尤其是墓地价格,一直在节节攀高,涨幅远远高于房价。而一些城市严格控制公墓审批,更为墓地炒作推波助澜,让民众苦不堪言。“活在上海,葬在苏州”等现象屡屡引起热议。

  这次征求意见稿提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优先建设公益性骨灰堂,统筹建设公益性公墓,从严审批建设经营性公墓。同时,还限制墓位占地面积,安葬骨灰的独立墓位占地面积不得超过0.5平方米,合葬墓位的占地面积不得超过0.8平方米。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这些规定不失为有的放矢:一方面,明确了地方政府在公墓建设上的责任,有助扩大供给,平抑价格;另一方面,也对“坟地产”大幅度纠偏,遏制了恶炒豪华公墓等行为,让公墓逐步回归公益属性。

标签: 公墓 殡葬 公共服务 丧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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