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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名红通犯妻子起诉丈夫单位索房产证被驳(3)
2017-01-10 23:05 法制晚报

  红通犯判决

  红通犯挪公款 终审判10年

  深读(微信ID:shenduzhongguo)记者了解到,仲加杰出生于北京,父母、哥哥、姐姐均清华毕业,父母早年移居美国。

  1989年,从清华大学毕业的仲加杰进入五金公司工作,后被派香港分公司担任业务经理,主要责任是促成钢铁代理买卖业务。

  仲加杰归案后在庭审时称,他到香港后,刚开始炒股赚了几百万,2000年初,他任期届满即将回内地,但股票亏损严重,因害怕挪用公款一事案发就辞职了。他清理了存款和股票账户资产,约有90万港币,他将其中60万港币转给朋友陈某帮他买股票。“当时觉得能够涨回来,还钱给公司。当时想到要面临刑罚,一时间接受不了,于是带着30万港币逃亡。”

  仲加杰到了贵阳后租了民房,30万港币花光后,便靠帮人打网络游戏维持生计。逃亡十几年间,他没有与家人联系。

  2014年,他在网上看到了《关于敦促在逃境外经济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决定自首,后来向市检第一分院反贪局投案自首。

  在法庭上,仲加杰说,他在北京的房产中自己的份额可以赔给公司,除了这套房子,他没有别的财产了。

  据悉,一中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仲加杰有期徒刑10年。宣判后,仲加杰不服上诉,被市高院驳回。

  文/法制晚报   记者 唐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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