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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我爱我家”霸州买房 付款一年半后发现房
2019-12-10 09:23 新京报

新京报记者联系到胜芳镇副镇长王昊,其表示此前胜芳公园1号9栋楼中只有一两栋楼获得了预售许可证,其余楼均为不符合上市要求的房屋,开发商和直接售卖房屋的中介公司已经受到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镇政府已经介入协助,会帮助业主们早日获得住房。  

新京报讯(记者张静姝)刘女士发现,她于2018年购买当地胜芳公园1号的一套房延期一年无法网签,交房日期也被推迟。本月初她才了解到,原来房屋还没有取得上市所必需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而且她发现,自己的遭遇并非个案,已经有200多名该小区的业主也在“讨说法”。对此,当初收取刘女士4.5万元中介费的我爱我家中介公司称,只负责带其去买房,但买什么样的房是客户自己决定的,与中介无关。律师认为,中介公司在此事件中未尽到审核房屋的义务,应当承担责任。  

2018年5月,刘女士在北京我在我家中介公司房屋经纪人带领下来到霸州胜芳公园1号项目,购买了该小区一套80平米房屋,直到本月初,刘女士才得知房屋尚未获得《商品房预售产权证》。受访者供图  

中介称“房子没问题”,前往霸州买房  

刘女士回忆,2018年5月,她到北京市我爱我家方庄大区芳城园门店咨询买房事宜,一名房屋经纪人向她推荐了位于河北省霸州市胜芳公园1号项目,“他当时介绍,每平方米8000元左右,位置非常好,就在雄安和天津中间,而且还通了高铁,以后肯定会涨价。”当天在爱我家房产经纪人尉某的带领下,刘女士来到了河北省霸州市胜芳镇的公园1号售楼处,又听该项目销售人员介绍了这个楼盘的诸多好处。  

回京后,尉某向刘女士保证,“我爱我家是上市公司,不可能卖有问题的房源,房子五证(即房屋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齐全。”在与刘女士的微信中,新京报记者看到,尉某向刘女士表示,“咱们这个都是正规的,肯定没问题,保证您财产不受损失。”  

2018年5月27日,刘女士再次来到霸州市,支付了65万余元购买了霸州市胜芳公园1号一套80多平方米的房屋。其中59万余元作为房款全部付给开发商,4.5万元作为中介费支付给我爱我家,另外1.5万元付给我爱我家在霸州合作的另外一家经纪公司。  

2018年5月,刘女士在北京我在我家中介公司房屋经纪人带领下来到霸州胜芳公园1号项目,购买了该小区一套80平米房屋,直到本月初,刘女士才得知房屋尚未获得《商品房预售产权证》。受访者供图  

标签: 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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