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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积金将迎六大变化 公积金买房不再容易了(2)
2018-09-14 07:32 中国新闻网

有人会问,如果是夫妻,丈夫缴存了7年,妻子是5年,是否可以一起贷120万元?

答案是不可以。《通知》规定,如借款申请人为已婚的,核算贷款额度以夫妻双方中缴存年限较长的一方计算。所以,上面那种情况,按照丈夫缴存7年来算,只能贷70万元。

“这个政策对刚需影响非常大,特别是年轻人,当下北京市场平均购房年龄在28岁左右,按照新政,公积金贷款大约只能贷50万左右。”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说,受新政影响,预计起码一半的购房需求将只能选择商业贷款或者全款。

变化三

首套房首付比例提高至35%,看齐商贷

新政还调整了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首套不低于35%,二套不低于60%。

《通知》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购买共有产权等政策性住房的首套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购买政策性住房之外的首套普通自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5%,首套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另外,购买普通自住房且为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且为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80%。

目前,商贷首套房首付比例不低于35%,二套房不低于60%。这样调整过后,公积金贷款和商贷的首付比例就基本一致了。

变化四

贷款期限最长不超65岁,月还款额不超月收入6成

过去,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是截止到70周岁,新政则调整为不得超过65周岁。

《通知》规定,借款申请人的贷款期限最长可以计算到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原则上最高不得超过65周岁。如借款申请人为已婚的,贷款期限以夫妻双方中较长的一方计算。

举个例子,如果公积金贷款申请人55岁,过去的贷款最长年限是15年,现在则要降低为10年。

此次公积金贷款还调整了月还款额。《通知》规定,在保证借款申请人基本生活费用的前提下,按等额本息还款法计算的月均还款额不超过借款申请人月收入60%的标准,确定贷款金额和贷款期限。

此前,借款申请人的收入减去基本生活费用后,其他的钱都可以用来还贷。有分析认为,按调整后的标准,则更能够真实反映借款申请人的偿债能力,减少借款申请人的还贷压力。

标签: 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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