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掌酷汽车 > 行业 >

财政部新政:节能车船税减半,新能源汽车车船(3)
2018-07-31 18:02 掌酷网汽车

对提供虚假信息骗取列入《目录》资格的汽车企业,以及提供虚假资料的船舶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七、本通知发布后,列入新公告的各批次《目录》(以下简称新《目录》)的节能、新能源汽车,自新《目录》公告之日起,按新《目录》和本通知相关规定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政策。新《目录》公告后,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车船税优惠车型目录同时废止;新《目录》公告前已取得的列入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车船税优惠车型目录的节能、新能源汽车,不论是否转让,可继续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政策。

八、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车船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51号)以及财政部办公厅、税务总局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管理工作的通知》(财办税〔2017〕63号)同时废止。

附件:1.节能乘用车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

2.节能轻型商用车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

3.节能重型商用车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

4.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标准

5.新能源汽车产品专项检验标准目录

6.新能源汽车企业要求

7.节能车型报告

8.新能源车型报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

2018年7月10日

标签: 商用车 天然气 新能源 汽车 混合动力 目录 财政部 乘用车
0

上一篇:丰田将扩大燃料电池产量 降低成本助市场推广
下一篇:没有了
官方微信公众号:掌酷门户(wapzknet)

首页 > 新闻中心 > 掌酷汽车 > 行业 >
相关资讯

新闻热点
精选美图


客户端合作免责友链
Copyright 2009-2017 冀ICP备09035849号-1
掌酷门户 版权所有 冀公网安备 1309230200015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