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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曝光房地产市场“团购费”等部分违规违法(2)
2018-05-18 06:53 中国新闻网

被处罚人:重庆奇峰物业(集团)有限公司

案由:委托没有资格的机构代理销售商品房

违法事实:“奇峰云邸”项目(规划批准项目名称:奇峰·挂月)由奇峰物业开发建设,项目地址位于重庆市沙坪坝区歌乐山镇林海南路18号。2017年1月10日,奇峰物业与齐纳传媒签订《广告宣传印刷品设计制作合同》,后又因其他原因,双方签订《奇峰云邸项目专项代理销售合同》。经查,齐纳传媒未在房屋主管部门进行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不具备房地产经纪机构资格。奇峰物业委托齐纳传媒销售商品房的行为,违反了《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第(八)项的规定,属于“委托没有资格的机构代理销售商品房”的违规行为。

拟处罚结果:1、责令重庆奇峰物业(集团)有限公司立即解除委托销售合同;2、按照法律法规上限对重庆奇峰物业(集团)有限公司进行罚款。

四、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对外发布房源

被处罚人:重庆到家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湖红路分公司

案由: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对外发布房源

违法事实:重庆到家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湖红路分公司,在未取得委托人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对外发布房源信息12套。

拟处罚结果:对发布的12套房源信息按每套房源信息处以1-3万元的罚款。

标签: 重庆 处罚 奇峰 案由 承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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