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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证券40亿并购踩雷:卖家套现获利竟没有业绩(2)
2018-05-18 07:38 面包财经

但是,此新鸿基非彼新鸿基,尽管它们有着历史渊源。这笔交易的卖方新鸿基公司是由冯景禧、郭得胜和李兆基于1969年创立的,而李兆基后来另外创立了现在名声更大的新鸿基地产。

不过,新鸿基公司经过多次股权转手,早已与当初的创始人无关,现在的控股股东是同在港股上市的联合地产(0056.HK)。

2017年,光大证券将旗下两家收购来的香港券商整合,并启用“光大新鸿基”这一名字作为在香港运营的品牌。

本来想着有新鸿基金融这一香港老牌券商加码,海外业务的业绩会更靓丽。不幸的是,投资者等来的却是商誉减值:2017年,光大证券对整合后的香港业务资产组计提了2.17亿元的商誉减值。

而在2014年至2017年这短短四年时间,香港业务共计提了约3.83亿元的商誉减值。截至2017年末,此项资产的商誉仍有11亿元。

由于光大证券没有单独披露光大新鸿基的业绩情况,我们只能从其披露的海外业务平台光证金控的利润情况,来侧面了解香港业务的情况:光证金控的净利润已从2015年的亏损2300万元扩大至2017年的亏损2.5亿元。

虽然不知道这其中光大新鸿基具体贡献了多少盈利或者亏损,但从商誉减值的数据来看,情况不太乐观。

事实上,光大证券2017年的商誉减值并非首次,早在2014年,其就曾对2011年收购的光大证券(国际)计提了1.66亿元的商誉减值。

 境外并购踩雷“前科”:15亿关联收购香港证券业务三年后减值1.66亿

翻查相关公告:2011年,光大证券的全资子公司光大金控,从光大证券的二股东光大控股手中以现金8.91亿港元,折合人民币约7.22亿元,收购了光大证券(国际)51%的股权,此项收购构成关联交易。

由于彼时大股东光大(集团)总公司和二股东光大控股尚未整合,因此属于非同一控制下的合并,产生商誉2.24亿元。

2015年,光大集团已经整合完毕,光大(集团)总公司更名为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也成为二股东光大控股的实控股东。

2016年,光大证券以7.95亿元现金,进一步收购光大证券(国际)剩余的49%股权,较相应净资产溢价2.27亿元。由于此时已经是同一控制下的合并,财务处理上冲减对应金额的资本公积,不形成商誉。

与新鸿基金融类似,此项并购也没有业绩承诺,不过由于交易对手是控股股东,这倒也属可以理解。不过,在并购完成后,光大证券却也没有单独披露光大证券(国际)的业绩情况,因此并购来的业务到底赚不赚钱,只有天知地知光大自己知了。

2014年,光大证券对这次收购产生的商誉计提了1.66亿元的减值,给出的理由就是香港地区经纪、投行、资管业务资产组的预计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

标签: 亿元 新鸿基 商誉 减值 光大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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