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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交易所发布强制退市新规:缩短退市期(2)
2018-11-17 00:07 财联社

深交所表示,重大违法的公司被暂停上市后,不再考虑公司整改、补偿等情况,6个月期满后将直接予以终止上市,不得恢复上市;除欺诈发行外的其他重大违法退市的公司申请重新上市,时间间隔由1年延长为5年;因欺诈发行而退市的公司不得重新上市,一退到底。

上交所表示,对于在市场入口即违法的欺诈发行公司,不再给予其重新上市的机会;其他重大违法退市的公司需要在股转公司挂牌转让满5个完整会计年度方可申请重新上市。同时,对于因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后进入退市程序的公司,除相关行政处罚决定、司法裁决被依法撤销、确认无效或者依法变更等情形外,将不再允许其恢复上市,以传递从严实施重大违法退市的信号,进一步明确市场预期,避免退市过程出现不必要的反复,引发市场投机炒作。

今日,昨日“倒下”的ST板块又“站”了起来,ST成城、ST凯迪、ST华信、ST哈空、ST凡谷、ST宏盛、*ST天业等十余只个股掀起涨停潮。新规收紧重大违规重新上市条件后,投资者对部分公司“乌鸡变凤凰”的预期或将分化。

6、新老划断。

年报造假规避退市的,新规将2015年度作为财务指标起算年度。如果追溯后,自2015年起连续会计年度财务指标触及终止上市标准的,才予以退市。

证监会7月27日发布《关于修改<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的决定》之后,一律适用新规。之前被认定并作出终止上市决定的,适用老规则。

标签: 违法 上市 公司 退市 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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