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同时,自然保护地存在的问题也相当突出,一是缺乏统一的空间规划。从“条”方面看,各类自然保护地分属林业、环保、国土、农业、水利、海洋等部门管理,交叉重叠,有的自然保护地同时挂着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自然文化遗产地、A级旅游区等多个牌子,面积重复,数据打架,各自为政,效率不高。从“块”方面看,完整的生态系统被行政分割,碎片化现象突出。二是产权不够明晰。全民所有自然资源产权人缺位,同一个自然保护区多部门管理,社会公益属性和公共管理职责不够明确,土地及相关资源产权不清晰,保护管理效能不高,盲目建设和过度开发的“公地悲剧”现象时有发生。三是管理机构重叠、职责交叉、权责脱节。建设管理缺乏科学完整的技术规范体系,保护对象、目标和要求还没有科学的区分标准。
这些问题的存在,使自然保护领域出现了一些怪现象:自然保护区管理人员不买景区门票就进不了保护区巡山护林;同一块土地,林业和国土部门土地分类标准不统一,土地台账对不上;一些城镇划入了自然保护区,区内人为活动与管理条例发生冲突,矿产资源管理部门在自然保护区颁发矿产勘探和开采权,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重叠,利用和保护发生矛盾;执法部门难以执法到位,社区贫困,群众诉求难以满足;有的自然保护区权衡利益后“跳槽”,时而归A部门管理,时而归B部门管理;检查过多,地方难以应付,有些问题却迟迟难以解决;协调工作量大,出台一个国家公园试点的文件,需要13个部委局盖章,等等。问题和矛盾不断积累,出现了新疆卡拉麦里山自然保护区10年6次调减面积超过6000平方公里,野生动物为开矿让路,以及甘肃祁连山长期破坏自然保护区资源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等典型事件,触目惊心。现状已经适应不了生态文明建设的需求,问题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时候。
建立国家公园体制
是时代的呼唤、历史的重托
国家公园是人类文明发展到一定阶段后的必然产物,它的出现推动了自然保护事业的兴起和发展,不仅创造了人类社会保护自然生态环境的新形式,也引发了世界性的自然保护运动。自1872年美国黄石国家公园诞生以来,国家公园这种自然保护地的模式已经在全球200多个国家通行。
中国将国家公园定位为自然保护地最重要类型之一。国家公园是指由国家批准设立并主导管理,以保护具有国家代表性的大面积自然生态系统为主要目的,兼有科研、教育、游憩等功能,实现自然资源科学保护和合理利用的特定陆地或海洋区域。将最具有生态重要性、国家代表性和全面公益性的核心资源纳入国家公园,实行最严格的保护,属于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中的禁止开发区域,是国家国土生态安全屏障的主要载体,是全民整体利益的组成部分,用国家意志和国家公权力行使管理权,是统筹国家利益和地方利益的载体,也是中央规范地方行为的工具。与一般的自然保护地相比,国家公园范围更大、生态系统更完整、原真性更强、管理层级更高、保护更严格,突出原真性和完整性保护,是构建自然保护地体系的“四梁八柱”,在自然保护地体系中占有主体地位。通过建立国家公园体制,改革自然保护领域存在的问题,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恰逢其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