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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虎林超11万亩耕地收归国有 村民:不能理
2018-04-25 06:32 新浪综合

  原标题:黑龙江虎林超11万亩耕地收归国有 村民:不认可不理解

  来源:中国之声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多次发文,强调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保护农民的种粮积极性。但在黑龙江省鸡西虎林市,一项正在强力推进的国有土地清收行动,要将农民开荒并耕种多年的土地,由村集体收归国有。这项工作的推进在当地引起较大非议。

  虎林市的国有土地清收行动启动于今年2月中旬,主要涉及当地3个乡镇2千多户农民的11.2万亩耕地。记者调查发现,部分农民反对清收,对土地的权属提出较大异议,使得清收行动陷入被动状态。那么,当地的国有土地清收,于法有据吗?群众的疑问又是什么?

村民拿出当年开荒的审批表证明开垦是得到政府认可的
村民拿出当年开荒的审批表证明开垦是得到政府认可的

  土地耕种35年将被清收 村民质问有无法律依据

  今年3月前后,虎林市虎头镇富路村村民姜生华(化名),突然看到贴在村里的公告说,村里的集体土地占用了虎头林场的林地,当地政府要限期清理收回,其中涉及他们家的400亩耕地。

  “这个地我们有政府的承包权证,省政府制发的,盖的有虎头镇的公章,村委会公章,(之前)我们每年给国家交农业税、提留,后期我们也享受到(粮食)补贴了。”姜生华说。

  姜生华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记载,登记在册的旱田是213.6亩,承包期从1997年1月到2026年12月。这是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村里发下来的。实际上,从第一轮土地承包开始,他们家就在这块地上耕种,至今已35个年头。姜生华称,土地承包证记载的亩数和村里的台账,以及他们实际耕种的亩数都不一样,是因为当年交农业税时,家家户户都存在少报亩数的情况。

  在他看来,这块地就是村里的集体土地,不是林场的地。“我们都种了三十多年,林场没找我们要,现在来找我们要,它有什么法律依据没有?”

虎林市政府贴在村里的《国有土地清理公告》
虎林市政府贴在村里的《国有土地清理公告》

  “开荒”变“非法开垦” 清收后新合同差别收费

  虎林市政府落款日期为2月12日的《国有土地清理公告》称,决定在全市范围内依法开展专项清理行动,是为了严厉打击非法破坏国有林地、湿地、草原行为。

  记者走访了虎林市虎头镇朱德山村、阿北乡新华屯、珍宝岛乡宝丰村等多个村庄。珍宝岛乡宝丰村的多位村民,拿出当年开荒的审批表、粮食补贴通知书、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等,向记者证明自家的地就是村里的集体土地,是政府认可的耕地。《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是县一级政府。但当地农民手里的土地承包证没有一张盖着县政府的公章,只有村委会和乡镇政府的公章。

标签: 林地 虎林市 清收 开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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