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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底再缩减负面清单,中国扩大开放更进一步
2019-03-29 09:37 第一财经

  中国的开放又迎来新的重磅信号。

3月28日上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出席博鳌亚洲论坛2019年年会开幕式,并发表题为《携手应对挑战 实现共同发展》的主旨演讲。在演讲中,李克强不仅首次给出了制度型开放所涉的负面清单、《外商投资法》配套措施的具体时间表,而且还提出了增值电信、基础设施、能源资源等领域的扩大开放。

第一财经记者此前已从多位接近政策制定人士处获悉,自本月1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外商投资法》后,包括中办、商务部、教育部等相关部门,都已经开始组织专家、律所及行业人士调研,以求更好地实现新旧政策衔接及法律顺利落地。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在28日的例行发布会上称,目前商务部正在与有关部门一道,就缩减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相关事项开展调研。“我们将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逐步建立清单的动态调整机制,尽快完善清单信息公开机制,适时公布2019年版的负面清单。”

《外商投资法》配套法规今年内完成

由于《外商投资法》是基础性法律,其条文本身是框架性的、原则性的,如何实施与落地,又如何衔接以往的外资三法,是很多市场人士关注的问题。在中国欧盟商会、中国美国商会负责人发给第一财经记者的评论中,都重点提及了对该问题的特别关切。

李克强给出了两个重要时间节点。他表示,一方面,为确保《外商投资法》有效实施,目前中国政府已启动配套法规、规章制定工作,以细化《外商投资法》确定的主要法律制度,形成可操作的具体规则。这将在年底前完成,确保明年1月1日与《外商投资法》同时实施。另一方面,今年6月底之前,中国将再次修订发布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鼓励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进一步缩减负面清单条目,扩大增值电信、医疗机构、教育服务等现代服务业,以及交通运输、基础设施、能源资源等领域对外开放。

“我们坚持扩大开放,落实竞争中性原则,还在全面清理有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凡是与《外商投资法》不一致的,都要坚决予以废止或修改。”李克强指出。

在进一步扩大开放所涉领域中,多位接受第一财经记者采访的相关人士均认为,增值电信、基础设施和能源资源等领域尤其值得注意。

对外经贸大学中国WTO研究院院长屠新泉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这几个领域涉及到国有垄断企业,进一步开放可能还是要通过混改引进外资。具体而言,中石油、中石化这些可能是通过混改让利,而中国的基础设施建设企业竞争力很强,应该也会允许外资参与。

标签: 中国 月底 清单 负面 缩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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