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时间,后台有读者提问70年产权的相关问题。
那么今天,我们来扯一扯房屋产权的事儿,做一波集中回答。
那面不多废话,下面开始。
01
产权到期怎么办?
首先,所谓房子的产权,实际上是:
房屋产权=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
其中,房屋所有权是永久的,受到《宪法》保护的。
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六十四条:
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
换句话说,就算房子塌了,地上的砖砖瓦瓦还是永远属于你的。
但是,在中国,土地是属于国家或者集体的。
我们只享有“使用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中,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居住用地70年;2.工业用地50年;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
也就是说,如果这块地是用来住人的话,那么一次性最长可以用70年。
所谓的“70年产权年限”,实际上是——土地使用年限。
在这里,你可以理解为,房是你的,但“地”是借的;
那么问题来了,“地”到期了怎么破?
您别着急,接着往下看。
02
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办?
根据《物权法》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
嗯,可以续期,而且是自动的,听起来很科学。
但是!
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
经批准予以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合同,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上面这165个字,其实用3个字就能概括,那就是:看情况。
那么,具体看什么情况呢?具体怎么办呢?
不好意思,不知道。
是的,没在开玩笑,迄今为止,并没有相关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
但是,现实中真的发生过“土地使用年限到期”。
03
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案例
因为历史遗留问题,有些地区的土地使用年限只有20年,比如深圳和宁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