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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三亚:拔尖人才购房补贴6万元/年 公务员不(3)
2020-04-01 07:35 澎湃新闻网

2.人才购房补贴一般每年度集中受理一次,为11月15日至25日工作日时间,12月份补贴顺延至下一年度申报。

六、申报材料

申请人应向用人单位(个体工商户)提供以下资料:

1.身份证(护照)复印件;

2.三亚市人才住房租赁补贴和购房补贴申请表;

3.高层次人才认定材料(复印件);

4.职称证书(以考代评取得的职称证书需附上考试合格成绩单)复印件;

5.学历、学位证书、学籍验证报告(学信网打印)或教育部留学中心认证书(复印件);

6.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或经市住建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复印件);

7.申请时间段对应的个人社会保险(养老、医疗)缴纳清单(社保局窗口打印盖章)和个人缴税清单(税务局打印盖章);

8.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务)合同(复印件);

9.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个体工商户提供,加盖公章);

10.其他所需要补充说明情况的材料。

用人单位(个体工商户)应向市级人才服务“一站式”平台提供以下资料:

1.三亚市人才住房租赁补贴和购房补贴单位信息表;

2.三亚市人才住房租赁补贴和购房补贴申请明细表;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单位公示证明和公示结果报告(公示期5个工作日);

5.申报单位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事业单位公益一类、二类人员,提供编办文件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7.其他所需要补充说明情况的材料。

七、办理流程

(一)申请。

登录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下载《三亚市人才住房租赁补贴和购房补贴申请表》,《三亚市人才住房租赁补贴和购房补贴单位信息表》,《三亚市人才住房租赁补贴和购房补贴申请明细表》,表格需电子版并打印(签名和日期手签),与相关申报材料一并提交向用人单位(个体工商户)申请。

(二)初核。

用人单位(个体工商户)受理申请材料后进行初步核查,经核查符合申请条件的,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出具“公示结果报告”,由用人单位将相关申报材料统一向三亚市人才服务“一站式”平台申报;自主创业的人才直接向三亚市人才服务“一站式”平台申报。

(三)审核。

三亚市人才服务“一站式”平台收到用人单位(个体工商户)申报资料后,核查资料是否齐全,对资料不齐全、不符合条件的,限受理材料结束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补正。

(四)复核。

市人才服务“一站式”平台负责申报材料复核,通过内部流转,由组织人社、住建、教育、税务等部门协助复核单位提供材料真实性,各相关部门须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流转办理。

标签: 补贴 住房 购房 人才 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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