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限购年限、收紧户籍居民购房政策、规范离异家庭购房......最近一直在坊间流传关于深圳楼市调控的那只靴子,终于落地了。
7月15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等八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个被称为是史无前例的“深八条”,从调整商品住房限购年限、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措施、发挥税收调控作用、细化普通住房标准、加强热点楼盘销售管理、推行房屋抵押合同网签管理、加大二手住房交易信息公开力度、严厉打击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等八方面进一步加强对深圳房地产市场的调控。
实际上,自今年3、4月以来,深圳房地产市场交易较活跃,二手房价格上涨过快,部分热点片区热点楼盘出现新房抢购、二手房挂牌价虚高等现象。深圳楼市的“火爆”,也成为了国内炒房客眼中的“风向标”,深圳方面适时出台房地产调控政策并在本次调控加码,也在意料之中。
??调控手段力度空前
整体看,《通知》提出的八项措施,涵盖了行政、金融、税收等方面内容。
在调整商品住房限购年限方面,适当收紧户籍居民购房政策。《通知》规定,在深圳市落户满3年且连续缴纳36个月个税或社保才能购买商品住房。夫妻离异的,任何一方自夫妻离异之日起3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
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措施方面,《通知》规定,首套房继续执行贷款首付比例最低30%的政策,家庭名下在深圳无房但有商贷或公积金贷款记录,购买普通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50%,购买非普通住房的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60%;对于购买家庭名下第二套普通住房的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70%,购买非普通住房的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80%。
在税收调控方面,由于最近一年来,深圳成交的商品住房中换手率较高。本次《通知》将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征免年限由2年调整为5年,这也是为了抑制目前过热的二手市场。同时,对于普通住房标准也进行了细化,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应当同时满足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以上;单套住房套内建筑面积120(含本数)平方米以下或者单套住房建筑面积144(含本数)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总价低于750(含本数)万元三个条件。
对于社会关注度较高、预计购房人数较多的热点楼盘,深圳也提出要加强销售管理。根据《通知》,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优先满足无房居民家庭购房需求的原则,并根据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时间长短等因素制定楼盘销售方案,严控认购人数,合理确定房源和认购人数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