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发师德准则:不得与学生发生任何不正当关(4)
2018-11-16 23:41 新京报
●传播优秀文化
●潜心教书育人
●关心爱护学生
不得要求学生从事与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宜。
●坚持言行雅正
不得与学生发生任何不正当关系,严禁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
●遵守学术规范
不得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或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
●秉持公平诚信
●坚守廉洁自律
不得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不得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积极奉献社会
不得假公济私,擅自利用学校名义或校名、校徽、专利、场所等资源谋取个人利益。
新京报记者 王俊
官方微信公众号:掌酷门户(wapzk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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