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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楼盘上千业主掉入“购房陷阱” 南通人防部门(3)
2018-09-19 15:55 扬子晚报

面对不少业主继续追问,这名工作人员说:“你们心里要平衡,六七千去哪里买房子,你看看现在附近楼盘多少钱了?肯定没有买亏。”

记者了解到,为了抑制房价过快上涨,平稳房地产市场,南通物价部门对楼盘实行价格备案制管理,开发商不能突破备案价销售,且必须明码标价。“突破备案价销售,无法签订合同,开发商和营销公司就只能在合同价外想办法,巧立名目多收费用。”一名房地产业内人士说。

一位江湾国际业主杨先生告诉记者,开发商和营销公司通过各种附加条件,利用楼市火爆时业主购房心切的心理,强迫业主支付服务费和租赁人防车位,引起了众多业主的不满,他们多次和开发商、拓顺公司交涉,但负责人一直避而不见。记者看到,杨先生搜集的收据已达110户,既有服务费收据,也有人防车位租赁收据,总金额达1100万元。

律师观点

签订购房“服务费”协议不合法

拓顺公司在购房合同之外又和业主签订了“服务费”协议,且标明“服务费”不计入合同,这样的协议是否有效?

北京观韬中茂(南京)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王进认为,这种协议实际上是企图以看似合法的手段来隐藏不合法的目的,应属无效协议。“作为出售方向买受方提供相关的咨询服务本就是其义务,而另行签订协议,规避法律和政府规定来达到多牟利的目的,这种行为明显违反了《江苏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违规行为。”王进律师说。

此外,销售方对业主所称“服务费”不计入合同,是为了避税,这一行为本身就存在明显规避税收的嫌疑。

据悉,江湾国际违规收取“服务费”的行为引起了各方关注。据南通电视台报道,前不久,海门购房者龚先生在交完房款后,实际支付的房款却比合同上多出12万元,这笔费用只写在盖有拓顺公司公章的收据上。

随后,龚先生带着疑问来到售楼处,一名在售楼处的工作人员告诉龚先生,这12万元是中介费,但龚先生坚持称自己并没找过中介,哪来的中介费用?据报道,经过协商,对于无端多出的这笔费用,销售方将12万元退给了龚先生,并予以道歉。

记者从南通开发区人防部门获悉,对于该楼盘违规将人防车位长期租赁的行为,他们已介入调查,并初步确认了违规行为。

今年8月,南通市房管局等当地12部门联合发文,开展为期5个月的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打击房产销售中侵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对于开发商未按政府备案价要求销售商品房,或者捆绑搭售、价外加价、收取未标明的费用等附加条件,迫使购房人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价格等行为,被明确列为打击对象。

标签: 房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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