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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冤21年 安徽“五周杀人案”何以唤回正义?(6)
2018-04-20 09:12 新华每日电讯

  “感谢党和政府,我终于沉冤昭雪!”4月13日上午,周继坤拿着判决书跪在父亲坟前哭诉,说5人想追究相关办案人员责任。

  另一名被告周在春指着腿上疤痕告诉《新华每日电讯》记者,“一纸错判,我们5个,有的孩儿辍学,有的妻子发疯、女儿喝药自杀,而我不仅错过母亲去世,至今仍未娶。”

  可在刘静洁律师看来,追责太难,因为作为追责依据的刑讯逼供事实,安徽省高院再审未予认定。

  陈卫东等人建议,一方面完善追责机制,如明确程序及时限,令纠正与追责“更具操作性”。另一方面应加强执法监督,确保纠正追责机制有效落实,“真正为老百姓办事,而不是家丑不可外扬”。

  刘仁文认为,随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我国冤假错案防范、纠正与追责机制日益完善,司法公信力及人民安全感与日俱增。下一步还应不折不扣地落实有关规定,只有让错案纠正与追责常态化,才能让后来者有所忌惮。

  截至发稿,安徽省高院回应称,本案再审宣判后尚有大量后续工作进行。国家赔偿程序需要启动,案件的重新侦查需要展开(此案真凶仍未查获),对被害方的救助工作急需部署。关于追责问题目前在考量之中,将依法依规处置。而阜阳市政法委对本文所涉话题则拒绝回应。

  此前一些法院在对冤假错案改判后进行公开道歉,引发网民纷纷点赞“有温度”。专家们认为,错案改判后,应加强对当事人的精神安抚工作,及积极回应公众关切。

  评论

  把“句号”画在追责之后

  一个良好的追责机制,是预防冤假错案的关键一环。应该看到,扬起追责鞭、织密防范网才是冤假错案昭雪的真正“句号”

  新华每日电讯记者陈诺、张紫赟
 

  从“死缓、无期徒刑、有期徒刑15年”,到全部改判无罪,安徽涡阳“五周杀人案”的再审宣判结果,令人宽慰。在纠正冤假错案成司法改革重要动作的大背景下,“五周杀人案”改判体现了法院防范和纠正冤错案件的决心与魄力,更彰显了法治社会的不断进步和成熟。然而,回应这份迟到的正义,不能止步于纠错,更要把“句号”画在追责之后。

  今年两高报告指出,自十八大以来,共有2943名公诉案件被告人和1931名自诉案件被告人依法被宣告无罪,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有罪的人受到公正惩罚。一些受时代所限造成的冤假错案得以纠正,呼应了法治社会的改革步伐。从呼格吉勒图案、聂树斌案到今天的“五周杀人案”,犹如一枚枚图钉,在中国的法治版图上标记着教训,更记录着进步的坐标。

标签: 安徽省 冤假错案 被告人 原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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