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蒙冤21年,安徽“五周杀人案”何以唤回正义?
1998年10月,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合议庭评议时一致认为5人无罪。然而,合议庭与审委会的讨论结果遭人透露后,受害人周继顶获知消息后赶到阜阳市中院,在该案一审审判长办公室内喝农药身亡,判决由此逆转,5人获重刑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政法机关高度重视,坚决防范和纠正冤假错案。安徽省高院的立案复查决定,使这一长达21年的错案有了转机
2018年4月11日,案件改判后,周继坤(右一)等五人合影。 资料图片
1996年夏,安徽涡阳发生一起刑事案件,一死4伤。30岁的周继坤和其他4位村民作为嫌疑人被逮捕。
合议庭评议时一致认为5人无罪,但一审判决结果却是2人死刑、1人无期徒刑、2人有期徒刑15年。2000年,案件被发回重审,其中2人由死刑被改判为死缓。
2018年4月11日,安徽高院再审宣判,改判周继坤等5人无罪。此时,5位原审被告人在改判前皆已刑满获释,5人中羁押最长时间者周继坤失去自由已近21年。
这桩错案何以发生,错案何以纠正,错案如何追责。连日来,《新华每日电讯》记者就这些问题进行了追踪采访。
2018年4月11日,周在春走出法庭后,举起判决书仰头痛哭。资料图片
一个夏夜的蹊跷案件
1996年8月25日晚,在地处皖西北的涡阳县大周自然村,村民周继顶一家5口深夜被砍,其女周素华当场死亡,周继顶及妻子刘素英、女儿周春华受重伤,儿子周保华受轻伤。
在回答公安人员问话时,被害人周春华称曾看见周继坤、周家华进屋,周继坤捂住其嘴和眼。不过,在后来的历次陈述中,她有时称周继坤进屋捂住她的嘴和眼,有时又说捂住她的嘴和眼的人是周家华。
1997年4月23日,村民周继坤、周家华、周在春、周正国、周在化5人被警方作为犯罪嫌疑人逮捕。5名原审被告人表示,案发当晚,均不在案发现场。
原审被告人之一周家华说,“哪能知道这事能弄我身上呢?那天我和周在化一起去拉化肥,之后到南面河里去洗澡。洗过澡,周在化还有几个村民一起到我家看电视。”